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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1-20 10:43| 发布者: 汕尾资讯| 查看: 8151| 评论: 0

摘要: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骤发聚集性疫情。春节假期临近,我县人员流动频繁,群众聚集性活动容易带来较大感染性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形势依 ...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扩散蔓延,国内多地出现多点、零星、散发病例,个别地区骤发聚集性疫情。春节假期临近,我县人员流动频繁,群众聚集性活动容易带来较大感染性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提倡各类人员留在本地过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留在陆河过节,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出本市,严禁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市的,须经单位批准。鼓励各类用人单位采取错峰放假方式,尽最大努力让员工留在陆河过节,并为员工在陆河度节创造必要条件,妥善做好节日期间人文关怀。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各镇、村(社区)要发挥“四人小组”网底作用,及时掌握外来人员及新返回人员有关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等工作。婚丧嫁娶继续实行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制度,人数控制在50人以下,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落实防控要求。
三、限制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及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各类会议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大型聚集性活动审批监管,不筹办节日祈福、庙会灯会、迎春花市等聚集性、群众性活动,并由各责任部门适时向社会发出暂停举办通告。对确需举办50人以上线下活动的,经各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办报备,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监管谁审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审批责任、监管责任。
四、强化各类机构、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各商超、农贸市场、电影院、网吧酒吧、酒店餐馆、旅游景区、运动场、室内展馆、交通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养老机构、福利院、母婴服务类机构、看守所等特殊场所要加强管控措施,景区继续实行限量、预约、错峰进入,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电影院、酒吧、KTV等娱乐场所继续执行接待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75%政策,并落实控制人数、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仔细对照防控工作指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科学防护和健康监测,完善诊疗流程,严防院内感染。各地诊所、药店要继续发挥“哨点”监测作用,及时登记上报发热患者信息,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检查治疗。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师生放假离校、开学返校管理,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往返途中防护到位、往返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放假前、开学前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提醒服务,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落实校园开学防控责任措施。
五、明确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要求。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陆来陆人员要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如实报告近14天行动轨迹,配合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四人小组做好相关健康管理工作。纳入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必须配合隔离观察措施,隔离观察期间不得离开隔离场所,生活垃圾由专门机构每天定时统一收集处理。解除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继续配合落实社区健康管理7天,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能参加各类聚集活动;非必要不得外出,确因特殊情况要外出的,提前向村(社区)“四人小组”报告,全过程佩戴口罩;社区健康管理第7天要主动联系、配合镇卫生院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持续加强社会监督。广大群众若发现违反本《通告》精神的行为和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或偷渡入境人员,要及时向各镇(街道)、村(社区)等有关部门反映举报(陆河县疫情防控举报电话--5528471)。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配合各项防疫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陆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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