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贯彻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的同时,将对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月11日 延伸阅读: 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陆丰市甲子镇和甲东镇80%歌舞娱乐场所未办理相关证件,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高度重视,2020年1月13日,市救援大队联合市文广旅体局和市公安禁毒大队,深入甲子镇和甲东镇开展歌舞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甲子镇十二夜娱乐会所、黄金海岸、煌轩KTV、维纳斯以及甲东镇皇都KTV和星光海岸等六家歌舞娱乐场所场所,未经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我大队依法对以上场所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目前,六家场所已停业整改。 1、名称:甲子镇十二夜娱乐会所 地址:陆丰市甲子镇十二夜娱乐会所 2、名称:甲子镇黄金海岸(金涛会所) 地址:陆丰市甲子镇半径避风塘西侧 3、名称:甲子镇煌轩KTV 地址:陆丰市甲子镇半径社区新园一巷 4、名称:甲子镇维纳斯 地址:陆丰市甲子镇金源社区沿江路 5、名称:甲东镇皇都KTV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岱头村公路旁 6、名称:甲东镇星光海岸音乐茶座 地址:陆丰市甲东镇后洪村石美路口 自汕尾市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以来,各相关单位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未按要求办理的《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证》的单位,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对相关场所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