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347|回复: 0

严处!城区一男子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情被行政拘留十日

[复制链接]

1295

主题

1300

帖子

5106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5106
发表于 2021-2-28 18: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2月20日下午3时许,城区红草镇光明村附近发生森林火情,收到火情报警后,城区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力量将火点扑灭。
微信图片_20210228183333.png
随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取证,经过现场调查,发现吴某华存在重大嫌疑,随即对其传唤调查。经查明,2021年2月20日下午3时许,吴某华擅自在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光明村委会吴厝埔村后山的菜园上烧田草不慎引发森林火情,其行为违反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火通告,公安机关对吴某华实施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微信图片_20210228183335.png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近期风干物燥,一旦发生火情极易蔓延。政府已发布禁火通告,禁止野外用火。在清明节到来之际再次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野外用火,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