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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火令,一律拘留!陆丰公安依法查处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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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3 14: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秋冬风干物燥 莫忘森林火灾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
不但会给森林带来毁灭性破坏
甚至会威胁生态环境平衡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陆丰公安依法查处一起过失引发火灾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


案件速览

      2020年12月31日15时许,南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塘镇赤坎村附近发现火情。


微信图片_20210103142513.jpg


接警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联合南塘政府工作人员将火情及时控制,并现场抓获违法嫌疑人陈某益(男,45岁,陆丰内湖人)。



微信图片_20210103142557.jpg


经审讯,违法嫌疑人陈某益对其在南塘镇赤坎村附近点燃杂草,后因疏忽大意引起火灾,并烧毁约一亩荒地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普法一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陆丰公安提醒广大市民

      秋冬季节天气干燥,野外用火极易引发火灾,类似这样因用火不慎造成林木被烧毁的情况屡见不鲜。这样的行为不仅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用火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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