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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负案在逃还造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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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4 16: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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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丰县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梅陇一男子在网络上发布不实言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海丰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该网民李某普(男,33岁,梅陇人),并于12月22日依法传唤该男子至公安机关询问。经查,该男子系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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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警方提醒您: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上造谣、传谣属违法犯罪行为。无论网上网下,每个公民都应自觉做到遵纪守法,不蓄意造谣,不跟风传谣,以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共同维护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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